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安委会办公室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单位征集工作,经单位申报、部门审核、公示,现将苏州市第一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单位可按照《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和《通知》要求,在名单内选择相关单位开展“两违”专项清查、房屋隐患排查、结构检测鉴定、安全隐患整治、信息技术服务等工作。各排查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开展业务工作,不断优化服务能力、提升质量水平。
苏州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单位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各地住建部门负责对在本辖区内开展相关业务的排查单位实施质量监管和成果核验。如发现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及时予以调整。各单位的有关清查、排查、检测、整治等工作成果信息要按规定录入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账号由市住建局统一发放。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