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任务概述 | 一些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不到位,在工作中打折扣,导致有关决策部署没有落实到位。 |
整改责任单位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整改目标 | 坚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具体环境问题相结合,坚持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开展集中整治与推进长效治理相结合,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得到务实有效解决。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压紧压实,行业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加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印发《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强化督察工作机制,形成委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各相关业务处室推动落实的工作格局。将整改任务进度填报工作纳入到全委政务督办范围内,按规定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上报。结合《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印发《市住房城乡建委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任务分解方案》,对标对表市委市政府责任清单,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细化,委党组将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纳入了包片联系督导工作中,相关委领导先后对大足、巴南、涪陵、江津等区县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对各责任处室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行逐条梳理、逐项对应,实行表格化、清单式、销号制管理,全面落实问题整改。 |
整改时间 | 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刘家瑞 631089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