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4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的通知。
通知显示,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计算公式调整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贷款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
通知中还调整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职工家庭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且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通知显示暂停受理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控制“商转公”贷款规模。2021年“商转公”贷款受理规模控制在5亿元以内。
该通知自4月15日起执行。
(图源: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