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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建厅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工作

2021-04-13 17:38:19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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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高处坠落事故一直是建筑施工“五大伤害”之首,事故占比一直居高不下。为进一步强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高处坠落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坠事故专项行动,推动建立健全预防高坠事故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落实高坠事故防范责任

各地住建部门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把预防高坠事故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抓实抓细,对高坠事故防范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真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督促工程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及时足额拨付安全施工措施费,不得压缩合同约定工期,不得要求或者默许施工单位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施工单位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范作业人员施工行为,加强高处作业人员健康筛查,认真落实方案交底、班前喊话和安全教育制度,切实做好高处作业前的检查验收工作;监理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对施工现场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等规范标准的隐患,要立即下发监理通知单,情况严重的要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多点发力,确保高坠事故防范措施落地

各地要严格执行《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研究本地高坠事故多发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以推行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分级管控和减少施工现场“三违”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和作业人员安全行为,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效压降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

(一)深入开展高坠事故调查研究。结合省厅部署开展的“回头看、查隐患”活动,对近年来高坠事故的发生部位、作业类别、施工环节等要素进行统计分析,并结合日常安全监管情况,查找发生高坠事故的直接原因和症结所在,研究高坠事故多发频发的深层次问题,调整完善预防高坠事故工作方案,提升事故防范措施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二)提升高处坠落事故防范能力。淘汰部分高处作业操作难度大、安全隐患多的工艺和设施设备,鼓励使用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安全防护设施,推广智能、自动控制等新技术应用,提升高坠事故的技防水平。依托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推进建立区域性的人员实训教育基地,加强从业人员定期安全培训和企业三级教育。

(三)强化层级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预防高坠事故专项行动,把高坠事故防范工作列为各类安全巡查、检查和督查重点,省、市、县三级同步实施,综合施策,共同发力。对落实防高坠方案不积极、屡教不改的企业,要加大督促力度,强化诚信管理,公示不良行为,引导企业主动落实预防高坠事故的各项措施。

(四)严格高坠事故查处。将近年来发生高坠事故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整改不力、举一反三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一律复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依据复核情况提请省厅实施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对2021年发生高坠事故的企业,严格事故督办程序,省厅下达《事故督办通知书》后,事故企业在鄂项目一律停工自查整改,发现相关企业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一律从严从快查处,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定期总结,形成防范高坠事故长效机制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考评工作,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积极探索建筑施工风险等级辨识等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升。

各市州住建部门要落实专人于每季度末25日前将防高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房屋市政工程高坠事故防范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省质安总站(统计表通过《安全监督系统》手机APP报送,不再另行报送纸质表格,报送方式详见附件2),2021年12月20日前报送辖区高坠事故防范年度工作总结,省厅每季度对各地防高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落实防高坠专项行动中思想认识不高、组织不力、敷衍应付的行为,进行点名通报批评。

联系人:郭陆

联系电话:027-67120972

邮箱:zazz@hbszjt.net.cn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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