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频道!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频道>>地方>>杭州>>政策>>

浙江六地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正式获批

2021-04-09 14:18:2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杭州4月8日电(钱晨菲) 记者8日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获悉,绍兴市、象山县、龙港市、德清县、义乌市、江山市等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市、县的实施方案已经浙江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这意味着该省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据悉,去年年底,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浙江六地被确定为新一轮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市、县。根据此轮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复要求,各试点市、县下一步将稳慎集成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绍兴市是浙江此轮改革中唯一的全域试点地市。当地以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数据库为基础,搭建起了该市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交易)系统。

“通过优化智慧管理新路径,我们推广应用了‘一码管宅’机制,即通过一个码就可以实现人、地、房空间信息一体化管理。”绍兴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说,该市通过赋予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权限,强化了宅基地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

在宁波象山,当地目前已将960宗、面积超过11万平方米的闲置农房和1万亩左右的养殖塘、林地等农村闲置资源收入农村闲置“宅基地+”数据库,并通过“乡愁产业空间”乡村产业信息对接平台,引入98个乡村产业项目,累计盘活6.7万平方米的闲置宅基地和农房。

“我们将指导试点地区通过改革试点,进一步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之间的关系,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着力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的标志性改革成果,为全国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浙江经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专班有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西安新规解读 购买商品房时这些信息 ...

  • 江湾合院:朗诗入渝1号作品

  • 世界文旅 繁华在即

  • 绿地ifc·年终大促 钜惠泉城

  • 香港置地:重庆超级全家桶年终上线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