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和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64号)的要求,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0〕124号)文件,并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起止日期
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26日
二、有关要求
(一)公示期内,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登录“入渝信息报送系统”查询检查结果和具体原因。
(二)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受检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三)有关单位如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交陈述材料或整改材料。相关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核查。同时在 “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管理平台须提交电子版材料。
相关材料可采取邮寄方式或现场方式交件。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四楼政务服务大厅,收件人:11号窗口,邮编:400014,收件人电话:63672121。
现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四楼政务服务大厅11号窗口,联系电话:63672121。
附件:
1.2020年度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汇总表.xlsx
2.2020年度市外入渝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汇总表.xlsx
3.2020年度市外入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汇总表.xlsx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