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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四起商品房违法违规销售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0-12-17 14:57:30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市房发〔2017〕64号)要求,我市不断加大对商品房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现市住建局公布四起商品房违法违规销售典型案例,以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案例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收取群众购房款或发布房地产预售广告,误导消费者。

陕西东城新一家置业有限公司(下简称东城新一家公司)开发建设的“东城新一家”项目4期,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8-2019年期间收取群众购房款。灞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东城新一家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将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同时,按照《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要求,灞桥区住建局对东城新一家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记5分,暂停房屋网签销售。

案例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2019-2020年期间,陕西方舟置业有限公司(下简称方舟置业)在“方舟国际”商品房项目销售过程中,将已网签的房屋再次出售,该行为对我市房地产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高新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向方舟置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将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同时,按照《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要求,高新区交住建局对方舟置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记10分,暂停房屋网签销售及新申请预售许可。 

案例三: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在广告宣传中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等违法违规行为。

陕西恒志置业有限公司(下简称恒志公司)在“祭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K-6-1(恒志云都)”商品房项目销售过程中,将所售房屋与学区、学校相关联,该行为违反了《关于禁止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的通知》(市房发〔2018〕88号)第一条规定。按照《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要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向恒志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记5分,暂停房屋网签销售。 

案例四:未进行征信审查,收取购房人预订款。

西安煜坤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简称:煜坤公司)在“蓝光长岛国际社区”商品房项目销售过程中,未对购房人进行征信审查,收取房屋预订款,该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房发〔2017〕60号)第(十四)条第3项规定。临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约谈了煜坤公司,责令其立即整改,并按照《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要求,对煜坤公司的违规行为记1分。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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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玉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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