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联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70家企业:
依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甘肃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和《兰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无故不参加房地产开发资质年检、资质过有效期超过两年,且未申报资料的7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予以注销。
本决定下发之日起,甘肃联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70家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附件: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8日
甘肃联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70家企业:
依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甘肃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和《兰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无故不参加房地产开发资质年检、资质过有效期超过两年,且未申报资料的7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予以注销。
本决定下发之日起,甘肃联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70家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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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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