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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建领域“安管人员”转出业务实现电子化管理

2020-09-25 10:14:27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方便企业“安管人员”转出,简化企业办事程序,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河北省“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系统”(两个系统为统一入口,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新增了企业用户自动下载“安管人员”转出通知书的功能。企业在信息系统中下载的准予转出通知书与加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章的纸质版《安管人员转出申请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需再携带纸质《安管人员转出申请表》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盖公章。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已有法人账户的企业,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进入信息系统,在“证书系统”的“证书注销(转出)管理”中办理转出业务,转出业务办理完结后,在“证书注销(转出)列表”中点“查看”,然后在证书转出名单中点击“下载转出证明”,下载电子版“安管人员”转出通知书。

在“河北政务服务网”无法人账户的企业,需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履行法人账号注册程序后,再登录系统进行转出业务办理。   

在信息系统中办理完成转出业务的“安管人员”将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企业可登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的“信息查询”栏目(http://zfcxjst.hebei.gov.cn/chaxunfuwu/#xxcxgr)进行查看。(周珊) 

(责任编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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