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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开展2020年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2020-09-16 10:39:02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20年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6个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20﹞133号)要求和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我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20年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建设质量强国,决胜全面小康”为主题,全面推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不断完善湖南省工程质量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各方主体责任,提升全省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和品质,为建设质量强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时间

2020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质量主题宣传宣贯活动。一是以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工作部署。二是深入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的解读宣贯,切实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和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意识。三是指导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工程质量专题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大力营造“质量月”活动气氛,提升一线作业人员参与度。

(二)举办质量管理标准化现场观摩活动。我厅定于9月14日在长沙举办“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质量管理标准化现场观摩交流会,组织部分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以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严格开展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的同时,积极培育示范观摩工程,推进示范观摩和样板引路,形成质量创优争先、观摩学习交流的良好氛围,认真组织开展“质量月”现场观摩交流活动。《2020年“质量月”活动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观摩工地名单》见附件。

(三)举办工程质量检测与混凝土质量控制咨询开放日宣传教育活动。我厅结合“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同步举行工程质量检测知识和混凝土质量控制知识现场咨询会,指导帮助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和人民群众更加直观的了解工程质量检测过程和混凝土生产与施工过程的复杂性、严谨性,进一步增强建设、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举办类似的工程质量检测和混凝土质量控制咨询开放日活动。

(四)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一是深刻吸取福建泉州“3·7”事故和山西临汾“8·29”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对在建工程的监督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参建各方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情况。二是抓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实施工作,持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规范企业及项目质量管理行为。三是深化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和在建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专项治理,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混凝土质量不达标问题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排。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积极性,组织有关企业、行业协会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形式、做好活动策划,认真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质量月”宣传报道,努力形成宣传合力;要积极宣传本地工程质量标杆施工企业和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年度优良工地,发挥本地工程质量获奖获优项目和质量管理标准化观摩工地等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确保取得实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质量月”活动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行动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相结合,结合实际开展好各项活动。要强化对本地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和标准化考评,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本地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水平,强化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911日


(责任编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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