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王皇
近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关于督办济南市莱芜区莱芜人民医院新建项目“8.15”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对该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通知提到,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到济南市住建局《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简要信息快报表》,济南市莱芜区莱芜人民医院新建项目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莱城区人民医院,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重庆市),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为嘉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淄博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现对该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要求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即行问责的部署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立即启动对涉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由事故所在地主管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由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负责)和涉事其他单位资质动态核查。9月9日前,按规定上报资质动态核查材料,并就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暂收人员资格证书、一定期限内暂停承接新项目等提出行政管理措施意见建议,按照管理权限严格实施处置。
指导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履行部门职责,参与处理意见。及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和部门职责,从严从速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相应的资质、资格作出处理。积极做好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事故调查报告(含地方政府批复)、住建部门处罚文书等材料,请分别于政府批复之日起7日和30日内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