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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督办潍坊市昌乐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7.16”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

2020-08-21 17:23:06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

督办潍坊市昌乐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7.16”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

鲁建安函〔2020〕12号

潍坊市城管局:

近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到你局《关于“7.16”昌乐县生活垃圾场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报告》,你市昌乐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发生1起市政设施运营维护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该处理场运行单位为昌乐昌洁环卫有限公司,设备维修单位为济南泰德天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现对该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请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即行问责的部署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立即启动对涉事单位有关资质证照的动态核查。8月14日前,按规定上报动态核查材料,并提出行政管理措施意见建议,按照管理权限严格实施处置。

二、指导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履行部门职责,参与处理意见。及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和部门职责,从严从速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相应的资质、资格作出处理。积极做好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三、事故调查报告(含地方政府批复)、城管部门处罚文书等材料,请分别于政府批复之日起7日和30日内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张润泽,电话:0531-87087014,传真:87080851,电子邮箱:zhangrunze@shandong.cn。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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