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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河北八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申报弄虚作假处理意见的公示

2020-08-21 17:22:57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经查,河北八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业绩弄虚作假行为,现将处理意见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对河北八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依法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建筑市场主体失信预警。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日。公示期间,上述企业对该项资质业绩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委派企业人员持法人委托书、申诉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资质许可机关申诉(联系电话:0311-87805207);逾期未申诉或申诉理由不成立的,按公示意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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