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荣蕾)7月1日,北京市住建委、市规自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危旧楼房改建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将由各区政府选取试点项目并组织实施,改建中可以适当增加居民厨房、卫浴面积。
根据《意见》,本次北京危旧楼房改建试点的适用范围为:经市、区房屋管理部门认定,建筑结构差、年久失修、基础设施损坏缺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不成套公有住房为主的简易住宅楼,和经房屋安全专业检测单位鉴定没有加固价值或加固方式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及生活品质的危旧楼房。
在建设规模方面,《意见》指出 ,原则上居民户数比现状不增加,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具备条件的可适当增加建筑规模。安置后因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剩余的成套住宅由区政府回购,可作为公租房或定向安置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