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部署多项监管措施
当前,提供足够的过渡安置房、帐篷已成为抗震救灾工作的最紧迫任务。为确保过渡安置房、救灾帐篷质量,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统一部署,国家质检总局决定,立即对过渡安置房和救灾帐篷的质量开展专项监督服务和执法打假行动。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加强质检技术服务,全力支持有关企业开足马力生产
对承担第一批100万套过渡安置房生产任务的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组成专门的质量技术服务队,深入企业了解产品生产技术和质量需求,指导企业严格按《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相关产品质量性能要求的规定组织生产,帮助解决质量把关问题。
一要帮助企业严把原材料进厂关。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过渡安置房生产企业自己生产或购进的夹芯板及其芯材、ASA系列板材、承重构件、压型钢板等原材料、零部件,要组织满足高效率、高负荷工作需要的质量检验人员和检测设备,在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和依法行政的基础上简化工作环节,缩短工作周期,全力提供有关原材料、辅件相关标准、检测技术和质量检验保障服务。如在材料要求方面,承重构件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GB/T700的Q235碳素结构钢或国家标准GB/T1591的Q345高强度低合金结构钢,并应选用B级钢;压型钢板根据板型选用具有PE涂层的结构用或一般用彩钢板,也可采用镀锌板等。
二要帮助企业严把生产工艺关。派质量监督员到厂服务,指导企业严格按技术规范组织生产,督促企业严格按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如在混凝土条形基础下的地基应适当处理,保证密实;各类结构体系应满足抗震、抗风的设计要求,并设置必要的水平支撑、垂直支撑、斜向支撑等抗侧力构件;钢构件表面应手工除锈等,为按期完成中央下达的任务创造有利条件,努力生产出更多高质量的过渡安置房。
三要帮助企业严把出厂检验关。严格按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切实保证产品有毒有害物质不超标,强度、防渗性、阻燃性合格,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督促企业建立产品销售台账,确保企业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对帐篷生产企业,国家质检总局要求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主动联系、积极配合民政等有关部门开展生产监管工作,根据需要加强质量把关服务。
严惩质量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安置顺利进行
加大执法打假力度。对借机偷工减料、制售假冒伪劣过渡安置房、帐篷及其原料、零部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一律从快、从重查处。对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强度不合格等直接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存在严重缺陷的有关产品,一律实行强制收回。
对假冒伪劣过渡安置房、帐篷及其原材料、零部件要依法没收并监督销毁,追查生产源头和去向,严防流入灾区危害群众。对存在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并按照规定程序吊销或提请有关部门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假售假窝点,坚决予以铲除;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国家质检总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做到有力度、有声势、有成效,切实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