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家质检总局今年4月公布了《2008年国家产品质量免检申报细则》以来,各地方质检部门和一些企业就申报工作提出许多问题,针对在申报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疑问,本刊将这些问题整理,给予刊登。
问:若以集团名义申报,会计(审计)机构关于企业效益的年度审计情况报告是否以集团总的报告形式出现?用不用各分公司单独出报告?
答:若以集团公司名义申报,产量产值按集团公司计,子分公司不提供报告。
问:免检申报书中,年产量、销售量、年产值、年利润、年纳税等情况,总公司是否可以按各分公司从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数字中累加成总数字填报?需不需要收集汇总各分公司的证明后统一到省一级相关部门开具总的证明?
答:如果以集团公司名义申报,产量产值和证明都只报总公司的。
问:服装面料类(MJ07-009)有26种产品、塑料管材类(MJ07-013)有7种产品等,此类新申报企业是否均需提供每种产品3份监督抽查报告。期满重新申报企业新增免检产品范围的,是否同样按每种产品提供3份监督抽查报告?
答:1、抽查报告按照《细则》规定的产品品种提供。如在申报过程中,发现按照品种提供报告不现实的,再就具体问题作出具体决定。
2、凡属重新申报范围的,按品种提供一份抽查报告,属新增范围的,按品种提供3份抽查报告。
问:在申报细则获得认证情况一栏中,认证是专指产品认证,还是包括体系和强制认证?
答:如果该产品实行强制认证,必须填写强制认证情况,其他的填写产品或体系均可,不做强制性要求。
问:申报书中除填写集团总部的获证情况外,是否还需填写分公司的获证情况?
答:根据获证情况填报,若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包括所属子分公司,填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获证情况即可。若集团公司和子分公司分别获证,则双方都需要提供。要求填报强制认证的必须填报,其他认证情况不做硬性要求。
问:已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申报国家免检,是否按新申报处理,监督抽查报告是否可以提供一份?
答:产品2007年之前获得中国名牌资格的,可以提供一份监督抽查报告。
问:有些申报免检产品的规格型号多达上百种,在《申报书》中是按品种填写系列产品,或是先填系列品种,然后注明主要的规格型号,还是将每种具体的规格型号全部填上?
答:凡是《细则》中明确规定品种的,都按照品种填写规格。《细则》中没有明确规定品种的,可以填具体规格,也可以填系列。
问:免检产品申报材料的填写和装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各省质检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的有哪些要点?
答:企业必须认真学习所申报产品的《申报细则》中“填报指南”,严格按照“填报指南”要求的规范格式和内容填写《产品质量国家免检企业申报书》电子版。省局要督促和指导企业规范填写,凡由于填写错误,造成软件接受信息错误,后果自负。省局要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对企业《申报书》的规范性进行审查把关:
1、填报字体全部采用“宋体”,字号为“小四”,行距为“单倍行距”,标点符号用“全角”格式。
2、必须保持填报表格格式不变,不得拆分、合并、移动表格。若某处表格需要填写的内容较多,应保持自动换行、自动换页。
3、申报书全部用A4纸单面打印,并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不得在申报书中装订任何无关的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