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肉松和火腿肠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河北、福建、广东、浙江、上海、江苏、贵州、重庆、四川、山东、山西、河南、内蒙古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5家企业生产的82种产品(其中肉松类产品40种),合格64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8%。
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本次抽查的大型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6.7%;小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4.2%,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较多。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
一是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明确规定:在肉松中不得添加任何色素。本次抽查中有4种肉松产品检出日落黄。其中有1种肉松产品日落黄含量为0.00209g/kg。
二是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肉松产品中添加山梨酸的量必须≤0.075g/kg。本次抽查中有两种肉松产品山梨酸含量超标,其中1种肉松产品山梨酸含量实测值为0.35g/kg,是标准限量的5倍。
三是微生物指标超标。本次抽查中有两种肉松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其中1种肉松产品菌落总数实测值为59000个(标准值应≤30000个),超过标准限量近2倍;大肠菌群实测值为230MPN/100g(标准值应≤40MPN/100g),超过标准限量近6倍。
四是部分理化指标不合格。主要是脂肪、水分、蛋白、总糖、淀粉等理化指标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SB/T10281-1997《肉松》、SB10251-2000《火腿肠》中对脂肪、水分、蛋白、总糖、淀粉等含量均作出了明确规定。本次抽查中有部分产品脂肪、水分、蛋白、总糖、淀粉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1种肉松产品标准规定水分应≤4%,实测值为10.0%,是标准限值的两倍多。肉制品的理化指标不合格会影响产品的质量和保质期。
五是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标准中对肉松和火腿肠产品外包装的标识标注有明确规定。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的标识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配料清单不完全或不规范、食品名称不正确、食品添加剂不标注或标注不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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