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一季度,广东省质监局抽查了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6个市的企业生产的餐具用洗涤剂产品共29批次,抽样合格率48%,质量问题突出。从抽查结果看,大中型企业和知名品牌产品质量稳定。质量较差的是小型企业生产的散装产品。
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是:
8批次产品的甲醛项目超过标准要求
甲醛是餐具用洗涤剂卫生指标,它的除菌能力较强,但对人眼、鼻、喉、粘膜有刺激作用,危害人体健康。国家标准要求甲醛含量≤0.1mg/g,而不合格产品的该项实测值分别在0.14~0.69mg/g之间,最高的超过标准要求近7倍。造成超标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为了延长保质期,加大甲醛的量;企业的计量器具不准确导致配料称量不准;企业不重视生产管理,对生产工艺控制不力。
7批次产品的总活性物含量不合格
总活性物含量是反映餐具用洗涤剂中表面活性剂多少的指标。其主要作用是去污(清洁)、乳化、润滑、柔软、抗静电及发泡,是餐具用洗涤剂的主要原料,加入量的多少,直接影响餐具用洗涤剂除污垢的效果。国家标准要求总活性物含量≥15%,而不合格产品的实测值只在5%~13%之间。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减少其中表面活性剂含量,是导致该指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10批次产品的去污力低于标准要求
去污力是餐具用洗涤剂去除餐具上的食物污垢和油脂、淀粉及蛋白质污垢的能力。活性物含量越高,其洗涤效能相对越强。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为了获利,粗制滥造,不顾产品质量好坏,减少表面活性剂添加量,以此降低产品成本。
1批次的产品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超标对人体危害不小,如果人手上有破损时接触了含大量细菌的餐具用洗涤剂,细菌会入侵伤口,使伤口发炎,严重的还能引起败血症。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原因是厂家的消毒设备不完善,生产环境的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
6批次的产品标志不合格
主要是缺产品主要成分、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等。
据了解,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广东省质量技监局已采取措施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一是责令产品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二是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存在以次充好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同时向媒体曝光;三是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宣贯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产品标准,分析质量问题及其原因,引导和督促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全面提升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