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综合时讯>>

完全出口产品是否需要建立企业标准并自我声明公开?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2023-08-26 21:13:14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关于“完全出口产品是否需要建立企业标准并自我声明公开”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作出回复。

image.png

问:

作为完全出口的产品,不在国内销售,是否需要建立企业标准并自我声明公开?

总局回复:

《标准化法》规定,出口产品、服务的技术要求,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企业无须公开其出口产品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

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重庆酉阳:农文旅“融”出好风景

  •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全产业链模式 ...

  • 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铁路口岸停车场一 ...

  • 江苏省如皋市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管局对水上游乐设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