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回复了关于企业标准公开的问题。
问:
您好,我是认证机构,认证过程中用到的企业标准,需要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公开的话是否可以在我们的官方网站公开?
总局回复:
鼓励企业通过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应当在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明示公开渠道,并确保自我声明公开的信息可获取、可追溯和防篡改。
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
7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回复了关于企业标准公开的问题。
问:
您好,我是认证机构,认证过程中用到的企业标准,需要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公开的话是否可以在我们的官方网站公开?
总局回复:
鼓励企业通过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应当在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明示公开渠道,并确保自我声明公开的信息可获取、可追溯和防篡改。
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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