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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工集团无证经营工地食堂被罚5.5万元 近年来违法违规数十次

2022-06-16 11:16: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市建工集团)因无证经营工地食堂被处罚。

无证经营工地食堂被查处

深市监龙罚字[2020]坂田7号显示,该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局罚款5.5万元。处罚事由为:食品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第九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第六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并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对本单位食品安全全面负责。@特区法规→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罚款处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同时对第一责任人处罚款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近年来数十次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深圳市建工集团近年来行政处罚记录达数十条。据企查查信息,仅今年就已经有6次处罚。

2022年5月,该公司被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罚款2万元。据悉,该公司在2021年12月13日02时00分在(违法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圳美一路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二期项目施工处实施了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的违法行为。

2022年4月,该公司被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罚款11700元。处罚事由为“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城市绿化草地堆放建筑材料5处,共26立方米”。

2022年3月,该公司被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罚款5.5万元。处罚事由为:违反了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八项的规定。

2022年2月,该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履职被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罚款12000元。

2022年1月,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处罚事由为:该公司实施了投标人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此外,2016年至2021年,深圳市建工集团也有多项被通报处罚信息,处罚单位包括佛山市禅城区应急管理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局、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等。涉及的处罚事由包括“中午或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食品违法行为”“扬尘污染”“在高考、中考、庆典、运动会等特殊时期未按照限制性规定排放噪声”等。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早成立于1983年5月,注册资本30342.59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魏俊。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施工(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后方可经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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