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3月20日晚间,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00,以下简称:山西证券 )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其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拟被中国证监会罚款1132万余元。
中德证券涉嫌未勤勉尽责
公告显示,中德证券在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保荐业务中存在:未完整获取和编制前十大客户销售情况;未对业务发生的真实性进行有效核查。
中德证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第二十二条第七款、第八款及第九款的规定;涉嫌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涉嫌违反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嫌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情形。乐视网非公开发行签字保荐代表人杨丽君、王鑫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中德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5660377元,并处以11320754元罚款;对杨丽君、王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平安证券被曝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
据悉,不只是中德证券被罚,有媒体报道称,因乐视网IPO案,深圳证监局也于近日向平安证券下达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拟对平安证券责令改正并暂停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对保荐代表人和时任公司保荐业务负责人等分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5至10年等行政监管措施,目前正在按程序向有关当事人进行事先告知。
乐视网连续十年虚增业绩
山西证券发布的公告显示,2015年5月26日,乐视网公告申请非公开发行,2016年6月2日,乐视网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8月8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乐视网向四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10664.30万股,募集资金47.99亿元。
经中国证监会另案查明,乐视网 2007年至2016年连续十年虚增业绩,其中涉及非公开发行申报文件财务数据期间为2012年至2014年及2015年1至6月。2012年至2014年乐视网分别虚增收入8965.33万元、19998.17万元和35194.19万元,虚增利润8445.10万元、19339.69 万元和34270.3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7.04%、78.49%和470.11%。
背景链接:两千名原告起诉乐视网、中德证券等21名被告 要求赔偿45亿元
今年1月,山西证券(股票代码:002500)发布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涉及一起诉讼。公告披露,2022年1月13日,中德证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据悉,上海君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两千名原告向北京金融法院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一名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乐视网赔偿因其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投资损失共计4571357198元,要求其他二十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