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综合时讯>>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9号(关于洋浦保税港区统计办法的公告)

2020-09-22 20:05:32 海关总署网站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9号(关于洋浦保税港区统计办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9号(关于洋浦保税港区统计办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保障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进出境及进出区货物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监管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现就洋浦保税港区统计办法公告如下:

一、增设海关运输方式及代码

增设运输方式“洋浦保税港区”,代码“P”,用于洋浦保税港区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口申报。

二、洋浦保税港区进出境货物

(一)除另有规定外,货物从境外运入洋浦保税港区以及从洋浦保税港区运往境外,实施海关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

(二)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立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应当满足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原始资料的采集与质量控制要求。

三、洋浦保税港区与境内之间进出的货物

(一)除另有规定外,货物从境内区外运入洋浦保税港区以及从洋浦保税港区运往境内区外,实施海关单项统计。

(二)海关单项统计原始资料取自海关通关系统。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9月20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章华公司强化质量管理打造企业核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对 ...

  • 福建省龙海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 ...

  • 菊花香溢扶贫路

  • 安徽、山东等地的玉米迎来收获期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