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公司>>

赤峰黄金信披违规被责令改正 总经理等2人遭监管谈话

2019-11-26 22:04:37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11月26日讯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内蒙古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以下简称:赤峰黄金 证券代码:600988)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总经理高波、财务总监赵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经查,赤峰黄金存在以下问题:

赤峰黄金2015年收购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雄风”),形成商誉44,141.62万元。2018年,赤峰黄金对郴州雄风商誉减值测试时,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合理划分资产组。

上述会计处理错误,影响赤峰黄金2018年披露的财务报告的准确性,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赤峰黄金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高波、赵强先生未严格履行相应职责,保证财务报表披露的真实、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规定, 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高波、赵强先生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一)责令改正;

(二)监管谈话;

(三)出具警示函;

(四)将其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五)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六)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具体如下:

关于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你公司2015年收购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雄风”),形成商誉44,141.62万元。2018年,你公司对郴州雄风商誉减值测试时,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合理划分资产组。

上述会计处理错误,影响公司2018年披露的财务报告的准确性,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请你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相关事项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内蒙古证监局

2019年11月20日

于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波、财务

总监赵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高波、赵强先生: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收购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雄风”),形成商誉44,141.62万元。2018年,公司对郴州雄风商誉减值测试时,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合理划分资产组。

上述会计处理错误,影响公司2018年披露的财务报告的准确性,高波、赵强先生未严格履行相应职责,保证财务报表披露的真实、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高波、赵强先生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请你们于2019年11月26日下午14:30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内蒙古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内蒙古证监局

2019年11月20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