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频道

优衣库称婴幼儿服装不合格系误会

2014-10-23 17:20:25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邵蓝洁)在被媒体曝出婴幼儿服装违规后,优衣库表示,媒体在优衣库调查拍照的衣服属于已经拆掉包装的样品展示,衣服的A类标签标在包装袋上,并非不合格。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在北京新街口新华百货优衣库店内,一款上装标注型号为“80/48”的婴幼儿服装直接标注为“B”类,且标签上关于执行标准是手写的。

    根据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制定的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规定,纺织产品分为三类:A类为婴幼儿用品,B类为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C类为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同时该规范也规定了对应各类纺织产品不同的安全技术类别指标。其中,对于婴幼儿用品的定义为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且所有婴幼儿用品都必须符合国家基本安全技术类别A类指标。

    优衣库解释,手写部分是为了方便消费者和店员查找货号。“优衣库的婴幼儿(Baby)服装商品都采取密封包装形式。关于媒体报道中出现的新华百货优衣库门店标注‘安全技术类别B类’的婴幼儿(Baby)商品,经过与该门店核实,该件商品属于拆开的展示用样品。”优衣库表示,对于此类出样的婴幼儿商品,本着一切为消费者负责的理念,优衣库都将作为废弃处理,不向消费者销售。该门店为了与正常销售商品有所区别,因此将此类样品标注为B类,以示区别。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走质检、进企业、看质量”活动走 ...

  • 深秋的甘肃敦煌胡杨林

  • 提升质量安全促进蜜柚出口

  • 故乡的标点

  • 时光之味

最新新闻
热门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