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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召开10月新闻发布会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3-11-04 10:03:46

质检总局召开10月新闻发布会

发布了2013年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等6个方面抽查结果

    中国质检网报道  10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3年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2013年全国化肥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情况、2013年9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2013年9月特种设备事故情况、2013年前三季度汽车产品召回情况、口岸检验检疫部门近期防控人体传染病和动植物疫情四起案例通报等6个方面的情况。质检总局有关司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发布会。以下为具体发布内容。

    一、2013年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

    近期,质检总局组织对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开展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山西、上海、江苏、浙江、湖南、广东、四川等7个省、直辖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结果有13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质量问题涉及气密性、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温升、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熄火保护装置结构要求、燃气导管、热负荷偏差、主火实测折算热负荷和热效率等项目。

    气密性、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温升、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熄火保护装置结构要求、燃气导管是家用燃气灶产品重要的安全指标。气密性不合格的产品将导致中毒、火灾或燃气爆炸等事故;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温升过高可能导致零部件功能失效或导致人员烫伤事故;熄火保护装置失效或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超过标准规定的60秒,意外熄火时会导致燃气泄漏量过大,从而带来安全隐患;燃气导管尺寸不合格,可能影响供气的安全性,导致燃气泄露、导管脱落等危险发生。本次抽查有2批次产品气密性不合格,2批次产品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温升不合格,左炉头熄火保护装置失效、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和燃气导管各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

    热负荷偏差、主火实测折算热负荷和热效率是家用燃气灶产品重要的性能指标。本次抽查中有3批次产品热负荷偏差不合格、2批次产品热负荷偏差和主火实测折算热负荷同时不合格、1批次产品热效率不合格。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下一步,质检部门将持续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健康安全。

    以上抽查结果中涉及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主要不合格项目等具体情况,大家可以登录质检总局网站查询。

    二、2013年全国化肥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情况

    为加强化肥产品质量监督,2013年2月至9月,质检总局组织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复混肥、磷肥、磷铵、氮肥等4种化肥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覆盖了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对2641家企业生产的2808批次化肥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有2391家企业的2557批次产品抽查合格,有250家企业的251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本次共抽查了121家大型化肥企业生产的163批次产品,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了276家中型化肥企业生产的325批次产品,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了2159家小型化肥企业生产的2320批次产品,有244批次产品不合格。

    化肥产品大、中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要明显高于小型企业。其中,复混肥抽查了1940家企业生产的2049批次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9.7%;大、中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98.8%和97.8%,小型企业为88.4%。磷肥抽查了399家企业生产的432批次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4.9%;大、中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95.7%和100%,小型企业为93.9%。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抽查了76家企业生产的97批次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7.9%;大、中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均为100%,小型企业为96.2%。氮肥抽查了226家企业生产的230批次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0%;大、中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100%和98.2%,小型企业为89.5%。

    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养分含量不合格,涉及总养分、总氮、有效磷、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有机质、氮含量、水溶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等。单一养分和总养分作为评定化肥质量的主要指标,其含量不达标将直接导致化肥产品不能满足农作物的生长需求,造成作物减产或品质下降。

    二是非养分指标不合格,涉及水分、氯离子、酸碱度、粒度、游离酸、缩二脲等。水分指标不合格除了储存不当的原因外,主要是生产环节中配方计算粗放、养分配比不当、烘干处理技术不过关等导致。复混肥料中氯离子通常是由原料中的氯化钾或氯化铵等带入。氯离子较多时,可能对敏感作物的幼苗造成危害,甚至导致忌氯作物品质下降或减产。磷肥中的游离酸是在加工过程中因使用硫酸过量或磷矿石与硫酸的化学反应不充分所产生,过量游离酸会导致土壤酸化,影响作物生长。

    三是复混肥标识不合格情况较为突出。本次抽查发现有146批次复混肥标识不合格,主要体现在产品名称标称不规范、标准号与产品种类不符、含氯标识不规范、缺少警示语等。化肥产品的标志与标识是生产者对其产品质量的明示承诺,关系到能否指导农民正确购买与使用化肥产品。

    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监局依法加强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续处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加强对辖区化肥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化肥产品质量监督长效机制。

    三、2013年9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

    出入境卫生检疫情况。2013年9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查验出入境人员3811.42万人次,同比上升5.69%。其中,发现传染病例539人次。出入境人员监测体检11.36万人次,同比下降11.08%,其中,发现病例5.15万人次。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8.66万人次,同比下降13.76%。检出核与辐射有害因子超标情况208起,同比增长19.58%。对于以上检出病例和核与辐射超标情况,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进境农产品有害生物截获情况。2013年9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境农产品检疫过程中共截获有害生物1986 种 59629 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 135种 4904 次,一般有害生物1851种54725次。

    按检疫业务类别统计,截获的有害生物主要来自货物检疫,占截获疫情总次数的57.98% 。其次是运输工具检疫占17.15%,旅客携带物检疫占12.53%,木质包装检疫占7.43%,集装箱检疫、邮寄物检疫等占4.91%。

    按有害生物类别统计,截获的有害生物主要是昆虫,占总截获疫情次数的49.93%。其次是杂草占27.02%,真菌占11.08%,线虫占5.97%,细菌、病毒、螨类、其他检疫物占6.00%。

    按有害生物来源统计,截获的有害生物主要来自巴西、美国、澳大利亚、泰国、日本、韩国、越南、阿根廷、德国、新加坡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

    针对发现的疫情,检验检疫机构依法作退运、销毁、除害处理等检疫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并向国外通报,要求采取改进措施。

    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中禁止进境物截获情况。2013年9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入境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中共截获禁止进境物3.4万批次,其中从入境旅客携带物中截获郁金香球茎、种子(苗)、肉干、动物标本等;从邮寄物中截获濒危野生植物日本金叶红杉、植物种子(苗)、多肉植物等;从禁止进境物中检出有害生物4460批次,包括地中海实蝇、香蕉穿孔线虫、扶桑绵粉蚧、南荠菜花叶病毒等。

    进口食品化妆品不合格情况。2013年9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147批、化妆品5批。不合格食品涉及14类产品,主要不合格产品是乳制品类、糕点饼干类和糖类,来自24个国家或地区,品质、微生物污染和食品添加剂等项目为主要不合格原因。不合格化妆品涉及肤用和口腔类化妆品,来自3个国家,不合格原因为品质不合格、微生物污染和货证不符。对以上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化妆品,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均采取了退运或销毁等措施,未进入国内市场。有关详细信息,将在质检总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进口工业品检验监管情况。2013年9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监管进口工业品29.23万批次,同比下降7.84%,发现进口不合格0.64万批次,批次不合格率2.18%。其中检验监管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3.11万批,计469.32万吨、29.32亿美元,检出不合格28批,计33838.61吨、692.95万美元;检验监管进口危险化学品0.92万批,计2737.19万吨、213.83亿美元,检出不合格213批,计96.53万吨、6.95亿美元。2013年9月,处置进口汽车缺陷召回6例、29842辆。针对发现的进口工业品不合格情况,检验检疫机构依法采取退运、销毁、要求整改等措施,切实维护我国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四、2013年9月份特种设备事故情况

    2013年9月份,全国共发生各类特种设备事故11起,死亡8人,受伤9人。与2012年同期相比,事故总起数增加1起,上升10.00%;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3人,下降74.19%;受伤人数增加3人,上升50.00%。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特种设备违章作业、安全意识不够、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等三个方面。以上事故正在按照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八大类特种设备中,发生锅炉事故1起,气瓶事故1起,电梯事故1起,起重机械事故2起,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4起,大型游乐设施事故2起。

    五、2013年前三季度汽车产品召回情况

    2013年1月至9月,我国共实施汽车产品召回活动97次,涉及车辆269.4万辆,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了43次(同比增加79.6%)和134万辆(同比增加99.0%)。其中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召回114.6万辆,占全部召回数量的42.5%。

    在全部召回活动中,国产合资品牌汽车召回24次,涉及车辆194.2万辆,占召回总数的72.1%;国产自主品牌汽车召回23次,涉及车辆34.9万辆,占召回总数的13.0%;进口品牌汽车召回50次,涉及车辆40.3万辆,占召回总数的14.9%。

    按召回涉及汽车总成统计,因制动/车轮问题召回数量最多,召回24次共计68.7万辆,约占今年汽车产品召回总数量的25%;因发动机缺陷召回16次,共62.0万辆,约占召回总数量的23%,排第二;排在第三位的是转向/悬架问题,召回14次共计59.2万辆,约占22%;其它原因依次为动力传动系统缺陷(14次,42.0万辆,16%)、电子电器缺陷(22次,23.9万辆,9%)、车身部分缺陷(7次,13.5万辆,5%)。

    同时,质检总局进一步加大缺陷信息收集分析力度。2013年前三季度,质检总局共收到汽车产品缺陷投诉13313例,比2012年同期(7790例)增加5523例,增长70.9%。对所有缺陷投诉信息,组织有关单位逐一进行技术分析,针对投诉信息中风险程度较高、涉及安全的问题,及时开展缺陷调查。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条例》的相关要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通过网站、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接受消费者关于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投诉。

    另外,质检总局提醒广大车主,如果您的车辆出现故障,建议您及时与车辆的售后服务单位取得联系,以便尽快检修消除故障。如果发现该故障可能涉及车辆安全问题,欢迎您同时向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以便我们对故障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故障现象及时开展缺陷调查。如果获知您的车辆需要召回,请尽快按照生产者的通知,配合生产者对车辆及时进行召回处置,以防止缺陷汽车产品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

    六、口岸检验检疫部门近期防控人体传染病和动植物疫情四起案例通报

    (一)今年7月,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开展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工作中,在珲春市中俄边境地区首次发现马铃薯甲虫。发现的疫情分布在中俄边境4个马铃薯地块中,属零星点状分布,距中俄边境线不到1公里,距最近边境口岸100公里。专家分析判定为今年5-6月自然迁飞入侵,尚属入侵早期。为此,质检总局立即启动重大植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联合地方政府及农林部门,动员全民参与防控,目前相关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

    该害虫具有繁殖率高和适应力、抗药性、迁飞能力强等特点,通过取食植株叶片为害马铃薯及其他茄科植物。全世界马铃薯产业每年因该虫害损失高达50亿美元。一旦马铃薯甲虫在东北地区传入定殖,检疫防控难度极大、成本极高,会对我马铃薯产业带来毁灭性灾难。

    为阻止马铃薯甲虫传入,质检总局立即启动重大植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一是加强进境口岸检疫,加强对来自疫区国家的寄主植物、动植物产品及运输工具查验,已多次截获马铃薯甲虫,并采取有效除害处理措施。二是在风险研判基础上,将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与俄罗斯接壤的4300公里陆地边境线作为重点监测防控地区,持续开展马铃薯甲虫疫情监测,设置300多个监测点,组建专家队伍,密切跟踪俄境内疫情动态。

    近期,质检总局还专门向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地方政府致函,建议由地方政府牵头,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马铃薯甲虫疫情的防控。

    (二)10月9日,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海沧口岸对两批进口纳刺猬紫檀去皮原木集装箱进行检疫时,截获上万只红火蚁。红火蚁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生物多样性及农林业生产生态安全的危险性有害生物,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PN)公布的全球100种最具破坏力的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对此,检验检疫机构立即对2个集装箱采取关闭封存处理,并组织专门检疫处理技术人员,对两批货物实施了溴甲烷熏蒸除害处理,确保所有红火蚁全部被杀灭。

    为防止并迟缓该害虫传入及为害,质检总局从系统防控角度出发,建立红火蚁等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防御体系,一是要求国外在出口前采取检疫及除害处理措施,这次厦门口岸从非洲加纳的集装箱木材中检出大量红火蚁,说明国外检验检疫部门监管出现漏洞;二是在进境口岸严密布防,在对法检目录内的农产品实施检疫的基础上,扩大对废旧物品、矿砂及空体集装箱、运输工具等其他检疫物实施抽查检测,防堵风险漏洞;三是在港口、进口产品集散地等区域开展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发现疫情立即铲除扑灭;四是联合农林等国内植物检疫部门,加强国内跨地区检疫及防控;五是提升民众对外来生物的防控意识,呼吁全社会共同防控。

    (三)9月30日及10月1日,厦门出入境检验检验局从来自香港的维修客机中捕获11只活鼠。入境检疫时,检验检疫人员发现该航空器有鼠患活动迹象,立即部署严密的除鼠方案,采用鼠笼、粘鼠板等不影响航空器安全的方法进行抓捕,并结合粉迹法进行周密监测,最终将该航空器上活鼠全部捕获;随后指导专业公司对该航空器采取消毒、杀虫等后续卫生处理工作,并要求维修工作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加强监测,一旦有发现新的鼠迹及时报告检验检疫部门。目前该航空器已于10月14日维修完毕并离境,期间未再有鼠患活动报告。

    经实验室鉴定检测,11只活鼠中有1只成年雌性小家鼠,其余10只为幼鼠,未检出鼠体寄生虫,鼠疫抗原检测均呈阴性。根据该航空器近半个月的航行情况,均执飞国际及地区航线,检验检疫部门确定这11只鼠均为境外输入。

    据专家介绍,鼠类是重要的医学媒介生物,可传播鼠疫、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鼠伤寒、蜱性回归热等57种疾病;鼠类可以通过鼠体外寄生虫叮咬人体吸血、直接咬人、鼠的活动或粪便污染食物或水源三种方式将病原体传染给人。飞机上出现老鼠,可能会扰乱乘机秩序造成航班延误、迫降、甚至停飞,对航空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一旦活鼠咬坏飞机上的线路还会对飞行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四)10月3日,厦门出入境检验检验局从来自印尼的旧轮胎中截获蚊类幼虫,经培养鉴定为埃及伊蚊(Aedes aegypti)。埃及伊蚊为检疫传染病黄热病主要的、传播效能最高的媒介生物,也是《国际卫生条例》要求各缔约国在国境口岸严密监控的蚊种。对我国这样一个从未发生过黄热病传播流行的国家而言,从经过长途运输的海运集装箱货物中发现输入性埃及伊蚊,其流行病学意义尤其重大。

    该批货物为进境翻新用的旧飞机轮胎,共665条,现场检疫时发现其中139条轮胎积水,积水总重量达271公斤,有22条轮胎中带有蚊类幼虫和蛹。发现疫情后,厦门局立即启动口岸卫生检疫突发疫情应急预案,按照染疫嫌疑货物的处置标准,将该批货物转移到检验检疫专用隔离区,对整批货物进行严格灭蚊处理,集中轮胎内的积水实施无害化处理,妥善处置了这起高风险检疫传染病媒介输入事件。实验室检测结果表明该批蚊虫未携带黄热病、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病毒。

    质检总局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进一步加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加强口岸把关,严防各类传染病、动植物疫情传入,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经济安全。             (吴 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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