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专题频道>>其他专题>>2018第二届中国品牌日>>

七部门联合发布中国品牌日标识

2018-04-19 14:10:05 发展改革委网站

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共同召开中国品牌日标识发布会,对外发布中国品牌日标识。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同志出席发布会并致辞。其他联合主办单位相关司局的负责同志出席了发布会。

李朴民同志在致辞中指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品牌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高质量发展,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各主办单位大力营造品牌发展氛围,积极推动品牌发展工作。

李朴民同志在致辞中强调,中国品牌日标识的诞生,凝聚了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的智慧和才华,挖掘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了“品牌”的核心理念。中国品牌日标识的发布是中国品牌发展的一件大事,在推动中国品牌发展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国品牌日标识将会成为新时代中国品牌发展的鲜明旗帜,发挥重要引领作用,促进中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李朴民同志在致辞中还宣布,经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首届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和中国品牌发展国际论坛将于5月10日在上海展览中心举办,以展示我国自主品牌发展成就,扩大自主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塑造中国自主品牌良好形象,树立品牌经济发展理念,更好适应消费升级趋势,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展现开放包容姿态,构建合作共赢关系,推动品牌发展的全方位务实合作,促进品牌强国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会上观看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步举办的中国品牌日标识造型揭幕和2018年中国品牌日活动倒计时仪式。

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企业、中介机构,品牌发展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等130余人以及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市场化媒体、委属媒体等60余家新闻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责任编辑:李素)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