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广西兴安县房地产领域广告宣传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近日,广西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的房地产企业开展整治。
突出重点,铺开查处整治网。此次整治工作重点是对房地产项目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使用“第一”、“极品”等绝对性和夸大词语、位置意图不清楚准确、含有升值、投资回报承诺或变相融资的内容,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的内容,以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违法行为。
多载体检查,织密广告宣传网。该局执法人员先后对滨江花苑、阳光新城、碧桂园、财神街等在售的房地产项目的围栏、户外广告、彩页等、预(销)售现场布置的实物类广告、企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的内容进行了严格细致的检查,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强化监管,尤其针对消费者普遍反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问题进行仔细检查。在某楼盘项目现场,其广告宣传未对此进行清晰明确标示,执法人员要求相关负责人立即整改,要按照相关规定准确宣传其楼盘信息,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检查与指导并行,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检查中,执法人员检查与指导并重,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详细解读,有力压实全体房地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同时,对房地产经营户提出的相关广告发布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切实提高房地产企业的守法经营意识。
截至目前,该局执法人员共检查辖区房地产企业10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2份,立案查处违法广告2起。(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