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买得放心 购得省心 云南省丽江市城区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21-04-04 11:45: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云南省丽江市自“管集市”专项行动以来,坚持“模块化”推进理念,深入开展城区农贸市场治理。今年一季度,紧扣部分经营者不明码标价、看人要价、随口报价、明码标价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在全市城区农贸市场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深入推进“明码标价”全覆盖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3月25日,在永胜县召开丽江市“管集市”暨农贸市场明码标价观摩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总结工作经验、压实各方责任、部署后续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增强明码标价意识。实现经营户被动明码标价到自觉明码标价,既是开展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全覆盖工作的核心,也是工作的难点和堵点。因此,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明码标价政策法规;抓住支部党日活动、三八国际妇女节、三朵节等时机,发动党员干部到农贸市场、街头餐馆入户送法,“一对一”开展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宣传教育,引导农贸市场、商户诚信守法经营;组织农贸市场开办方在农贸市场入口处、公示栏醒目位置张贴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通知通告,强化明码标价法规政策宣传,进一步增强自觉主动明码标价的价格法制意识。自开展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创建活动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出动干部职工500余人次,深入集贸市场1100余户次,张贴发放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宣传资料20000余份。明码标价的理念深入人心,明码标价要求做到了家喻户晓。

二是突出示范引领,加强指导分步推进。结合实际制定《丽江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指导意见》,注重将推进农贸市场明码标价与价格诚信建设融入农贸市场升级提升改造工作,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方式分类示范推广,力争用一年时间把全市21个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成为公平、公正、放心、信赖的明码标价示范农贸市场。规范统一上,坚持标准、力求做到“三统一”,即“统一标牌样式、统一制作标准、统一悬挂位置”。同时也因地制宜,鼓励“一场一规划、一区一标准”,综合采取电子显示屏、自制标价牌(签)等便于操作的标价形式公布价格,实现标价样式的相对统一和灵活多样。工作推进上,注重在辖区内选取市场开办方及经营者守法意识强、基础设施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市场,作为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明码标价工作。试点农贸市场重点先从蔬菜、肉类和水产品等“主业”实现明码标价全覆盖,再逐步拓展到百货、日杂、粮油、干杂等市场内所有商品,做到试点一个,成熟一个,规范一个。目前,全市21个城区农贸市场全部参与明码标价示范创建,市场内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率达到95%以上。

三是压实各方责任,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紧紧压实“三方责任”,既市场监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市场开办方直接管理责任、市场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力推进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全覆盖。压实市场监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巡查指导力度,市级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县(区)每月开展一次督查,乡(镇)每周开展一次检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累计开展指导督导86次;压实农贸市场开办方直接管理责任,农贸市场开办方承担农贸市场内经营户明码标价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市场经营户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履行明码标价法定义务。主动引导场内经营户合理定价,促进公平竞争。每日至少对市场内的经营户开展一次明码标价巡查;压实农贸市场经营者主体责任,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经营者采取有效形式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明码标价,不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对经营者不履行明码标价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是开展实地观摩,查找差距交流经验。在组织各县区同步推进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的同时,将市场规模最大、商品门类最多、推进难度最大的永胜县精诚农贸市场作为现场,组织各县区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以及全市所有城区农贸市场开办方、管理方负责人,开展以“实地观摩找差距、交流经验学先进”为主题的工作推进活动,深入交流经验成果,探讨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具体工作对策,引导市场主体和经营者全力投入农贸市场明码标价示范创建工作中,真正把农贸市场的明码标价做成让“群众满意、百姓安心”的利民工程。观摩推进活动既给各县区、各集贸市场主办方搭建了常态沟通交流平台,也使监管部门和市场开办方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标准,为后续全面推广明码标价工作指明了方向。

五是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按照严惩重处的监管总基调,加强对市场经营者明码标价日常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频次,对拒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短斤缺两、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坚持严管、严治、严查。截至3月31日,已查办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件2件,罚款1500元。同时,对农贸市场实施价格诚信动态管理,将市场管理部门落实工作情况、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等情况纳入价格诚信管理系统,以“红黑榜”的形式公开公示,实现制度监督和信用监督的激励惩戒,切实督促经营者把明码标价工作变成诚信守法经营的行动自觉。(通讯员 杨锡彪)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山东省无棣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 ...

  • 层燃锅炉烟气回流、降尘低氮、高效清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乳制品市 ...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往 ...

  • 中国光伏产业为全球市场供应超过70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