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春耕在即,黑龙江省穆棱市市场监管局以问题为导向,深入研究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以“经营公示制、倒查追查制、交叉检查制、监督抽检制”等“四项制度”保证农资质量,保障农民利益。
落实经营公示制
面对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等问题,全市推行了农资销售公示制度,统一制作公示板和告知书模板,并下发到相关市场主体手中,并要求将其所销售的化肥等农资产品的检验报告、执行标准、购销合同和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在公示板上予以公示公开,确保相关产品来源可靠、质量安全,真正让农民买得放心、用得有底,让销售者无缝可钻。目前,全市372家化肥等经营企业已全部完成公示。
推行倒查追究制
针对个别经营者“挂羊头卖狗肉”的假冒伪劣、私下销售等问题,研究制定了倒查追究机制。即:执法人员把农民购买农资产品后和使用前的时间差作为“窗口期”,随机抽村抽户,入村入户检查农民所购农资产品的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倒追倒查,通过立案查处等手段,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重拳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形成高压震慑,填补监管盲区。
实施交叉检查制
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业务管理职责,严防人情案、关系案、利益案的发生,创新采取“执法大队与各乡镇分局联合办案、分局间交叉办案”的方式,对全市农资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真正让违法行为无处藏身。
实行监督抽检制
结合省、市市场监管局监督抽样计划,分析确定监管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有靶向性的抽取样品。通过科学的检验结果和监检结合方式,推动实现农资市场监管的全覆盖、无死角。(图/文 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