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在经营、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药监局的工作要求迅速部署行动,对全市范围内经营诊断试剂的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及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抗体检测的医疗机构、疾控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工作人员重点检查其经营使用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和销售等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是否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目前,该局检查医疗机构23家,检查批发企业4家,经核实该市有8家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新冠病毒抗体检测,有10家医疗机构只有核酸采样资质,通过现场检查,经营、使用单位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管理,未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强化了企业的安全意识,监督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效保障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该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监管突出重点,确保市民用械安全。(供稿: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