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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江市出台文件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2021-02-03 16:21: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证照分离”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广东省湛江市围绕从企业申请开业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痛点、堵点问题,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努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降低市场准入准营门槛,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32.45万户,其中实有各类企业7.20万户,个体工商户24.82万户,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9.38%、9.09%、9.52%。

一、出台工作实施方案。日前,湛江市政府以湛府函〔2021〕1号文印发《湛江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建立了由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统筹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组织,各市直许可审批主管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从中央事权和省级事权两个层面编制了两张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逐项明确了改革方式、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责任分工等。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以下统称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523项,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以下统称省级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5项,涉及由市级及市级以下政府部门实施的事项116项。

二、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市级及市级以下政府部门实施的116项事项中,取消审批5项,改为备案0项,实行告知承诺14项,优化审批服务97项。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相关企业设立或变更登记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及时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主动公开清晰的备案办理材料、程序、时限,不把实地勘查、检验检测、专家评审等作为办理备案的前提条件。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通过下放审批权限、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延长或取消许可证件有效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和存量情况、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等举措优化服务。

三、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结合湛江市实际,对清单事项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一是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分别将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等3项审批事项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改为直接取消审批。二是将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外)生产许可证核发等2项审批事项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改为实行告知承诺。三是进一步压缩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审批时限,从省方案要求的压缩至25个工作日,修改为压缩至15个工作日。

四、建立和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一是大力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将开办企业压缩为商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3个环节,办理时限压缩为1天。推行“一网通办”,申请人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即可同步联办相关业务。实行“一窗通取”,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一窗通取”专窗,企业可一并领取营业执照、公章、税控设备、发票,实现申请人办事从“跑多个部门、多个窗口、领多份证”到“跑一个部门、一个窗口领证”转变。二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建立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湛江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建设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编制全市统一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全市33个执法部门的监管执法事项全部纳入监管平台,原则上清单之外不设一般监管领域的检查事项。市级平台与省级平台对接整合,实现数据同步“一张网”公示,检查过程、结果阳光透明,最大程度地规范监管行为。制定《湛江市2020年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健全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措施。持续加大信用信息披露力度,市场监管部门产生的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守信失信等信息,以统一社会信用信息代码为标识,整合形成完善的企业信用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社会公开。建立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失信市场主体可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提交信用报告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供稿:广东省湛江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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