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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百姓吃得更放心 “十三五”江西省吉安市食品安全回眸

2021-01-27 11:30: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十三五”期间,江西省吉安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推动“四有两责”落地,圆满完成监管体制机构改革既定目标,以创建“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为抓手,深入推动食品安全治理,积极推进食品风险分级制度、食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大力开展“明厨亮灶”示范创建,不断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取得新成效。

机构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吉安市本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构“二合一”改革于2015年8月底全部完成,13个县(市、区)体制机构“三合一”改革于当年9月底全部到位,顺利承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监管职能。改革之前,吉安乡镇没有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专职人员,改革后,依托工商分局设市场监管分局,实现食品安全从生产到消费全程无缝监管。吉安市本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构“三合一”改革于2019年1月份到位,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吉安市知识产权局)正式挂牌,加挂吉安市食安办牌子,开启吉安市食品监管新篇章。

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吉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按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标本兼治”的要求,全面推动责任机制落实到位,2018年出台了《关于强化党政同责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推动社会共治的实施意见》,建立起党委承担领导责任、政府承担总体责任、部门承担监管责任、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2020年11月,吉安市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吉安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吉安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对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进行了细化明确。

全线全域监管有力推进。全面推进食品风险分级制度,针对吉安市58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积极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饮料等重点品种,推动8大类40余家食品企业开展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运行。

一是加强了农村、农贸市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集中力量开展了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重点品种监管,应急处置3家婴幼儿辅助食品企业镉含量问题食品,责令企业全部下架召回问题产品22572件,货值600多万元,开展了“非洲猪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了“长江禁捕”工作,稳妥处置万安学校营养餐学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查办了和泰实业有限公司冷冻肉品重大案件,扎实推进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深入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和“放心食品超市”承诺活动,全面维护食品流通市场安全。

二是深入推动“洁(明)厨亮灶”创建及小餐饮改造。自2016年“洁(明)厨亮灶”启动以来,通过逐年覆盖,在吉安市范围推开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吉安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8%,预计2020年底前达到100%。“十三五”期间,是吉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阶段,自2017年《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吉安市辖区小食杂店、小摊贩的登记和管理工作有序铺开,开展了小作坊示范单位创建,吉安市共申报创建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37家,开展了小餐饮门店改造升级,全面提升餐饮安全水平。

三是打造“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品牌。2016年,遂川县试点“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创建,2017年11月,吉安市政府印发《吉安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启动全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递增明显,2018年吉安市财政安排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150万元,2018、2019年专门安排创城工作经费200万元,2020年安排400万元。2020年8至9月份,完成万安县、安福县、吉州区、永丰县创建“吉安市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验收评价工作,2020年12月份省食安办组织复核验收。食品抽检技术支撑能力水平连年提升,2016年,吉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通过38大类785项食品药品检测能力资质认定,2017年,完成吉安市县级食品安全快检车试点配备工作。以问题为导向,食品检验力度逐年递增,2016年,吉安市完成食品抽检4630批次,不合格率0.8%,2018年,完成食品抽检5391批次,不合格率1.82%,2019年,完成食品抽检5273批次,不合格率2.18%。2020年,首次安排了食用林产品抽检40批次和有机食品抽检20批次,吉安市匹配食品监督抽检任务9200批次。投入2000余万元,稳步推进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如期完成项目建设。(通讯员 周英震)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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