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月22日,在宣城市宣州区周王农贸市场,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周王所执法人员正在这里向农贸市场内水产品经营户进行入户宣传教育,将关于禁止“长江鱼鲜”及野生动物产品交易的宣传材料第一时间送到经营户手中,与市场内的水产品经营户签订了《食用农产品市场(含商场超市)不卖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公开承诺书》,并对经营户是否售卖长江野生鱼鲜进行了现场检查。
为真正将长江“十年禁渔”落在实处,实现“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目标,连日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周王市场监管所实施边宣传普及、边执法震慑的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长江禁渔“两承诺一倡议”活动。
截至目前,周王所与辖区内市场开办者签订《食用农产品市场(含商场超市)不卖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公开承诺书》8份,承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查验义务,确保市场内销售者不采购、不销售来自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同时不在门牌、招牌、广告等载体上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长江鱼虾”“江鲜”“野生江鲜”等字样,坚决杜绝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进入市场销售;与餐饮服务负责人签订《餐饮服务单位不做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菜品公开承诺书》22份,承诺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不加工无合法来源的水产品,不在门牌、招牌、广告、菜单及线上网络订餐等宣传载体上使用 “长江野生鱼”“江鲜”等字样,不在菜单之外私下向消费者推介、提供非法捕捞渔获物,不以其它产品冒充“江鲜”“江鱼”“野生江鲜”等对外销售,坚决杜绝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流入餐饮经营环节。
同时,周王所还在辖区发放《长江“十年禁渔”从我做起倡议书》58份,倡议倡导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任何涉及食用长江野生鱼鲜的聚餐活动;坚决不购买、不接受馈赠长江野生鱼鲜,不纵容、不包庇亲朋好友参与非法捕捞活动或购买、食用长江野生鱼鲜违法行为;如发现长江流域有非法捕捞违法行为的,市场或网络上有售卖长江野生鱼的,店面招牌、水产制品及菜品标注“长江野生江鲜”等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争当“禁渔”宣传员、监督员。 (通讯员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周王所 秦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