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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你!这有一份冬季取暖产品消费使用指南

2021-01-11 17:19: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在冬季来临,电暖器、电热毯、电暖宝等加热器作为冬季必备“神器”,备受广大消费者青睐。

虽然国家对此类产品实施了CCC认证管理,但部分厂家为了迎合市场竞争,刻意降低成本,忽视质量,在使用过程中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存在安全隐患。为此,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舆论和消费者投诉,针对加热器产品发布消费警示。

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日常监管方面,主要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3-20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2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等要求,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等项目进行检测,其中对触及带电部位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项目出现不合格概率较高。

(一)对触及带电部位的防护不合格。主要表现是对触及带电部位的防护达不到要求,会导致使用者触及带电部位,从而发生触电事故。

(二)发热不合格。主要表现是加热器表面温度过高,会导致使用者触及加热器表面时被烫伤

(三)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不合格。主要表现是电气强度达不到要求也就是绝缘材料不合格,可能导致使用过程中发生触电事故。

(四)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不合格。主要表现是电气强度达不到要求,即绝缘材料不合格,可能导致使用过程中发生触电事故。

(五)非正常工作不合格。主要表现是加热器表面温度过高,会导致使用者触及加热器表面时被烫伤。

(六)结构不合格。主要表现是便携式加热器的底部有允许小物件进入和触及带电部件的孔眼,如果有可导电的小物件进入加热器内,会导致加热器短路,可能引发火灾。

(七)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主要表现在所使用的电源连接线截面积偏小,在正常使用中很容易导致电源接线不能承受产品的额定负荷而发热,引起短路、燃烧等安全事故。

(八)接地措施不合格。主要表现在加热器通电时接地不良,易造成触电危险。

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上述问题,主要是因为生产厂商质量意识淡薄,疏于流程管理,对产品标准不熟,技术工艺水平不足等原因造成。此外,也存在部分厂商对原材料把控不严,偷工减料降低成本等问题,一味牟取利润,置消费者人身安全于不顾。

消费和使用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在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同时,也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加热器产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购买建议

1.消费者在购物时应选择正规商家或知名度高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2.在实体店购买商品时,应注意商品上要有CCC标志,并仔细查看包装,有无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和使用说明书等,避免选择“三无”产品。同时检查商品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充电线是否平整等。

3.在网上购买商品时,需要选择信誉良好的购物平台,到货之后认真检查产品是否包装完好,是否有上述第2点罗列的标识信息等。

4.购买商品后,都要索证索票,保留好购物凭证。

使用建议

1.仔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取暖器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标准来使用。

2.取暖器的电源插头应在使用时才插入插座,不用或外出时切记要拔出;不得直接将取暖器置于电源插座下面,并远离可燃烧物;不得将水和其他液体淋在取暖器上,否则会造成电热元件损坏、短路和漏电;不得在取暖器的表面覆盖任何物品,不能将取暖器倒置使用。

3.使用取暖器的房间应具备一定的保温条件,不应有过大的通风口;使用时不宜敞开门窗,以免热量损失过大。

4.充电式取暖器在充电时应不离人,使用时不能用力摔打、弯曲充电线;对流式取暖器的进气口和排气口严禁有杂物堵塞,并要在取暖器前留有足够大的空间,以利空气畅通加强对流效果;带反射罩的取暖器在清洗反射罩前,必须将插头从电源插座中拔出;电热水袋长期使用后,水袋材质易老化,应及时更换。

5.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请及时拨打消费维权热线12315,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来源:四川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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