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知书。
附原文: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现对全市各经营者(包含电商平台)及相关单位提醒告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哄抬价格,不得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不得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不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四、积极做好青菜、粮油、肉蛋奶等涉民商品的储备工作,保证涉民商品及服务价格稳定。
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巡查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社会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经营企业将列为重点巡查、检查对象,对其价格行为实施重点监管。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
(供稿: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