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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消保委揭露电视购物7种陷阱

2020-12-04 17:43: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操作便捷门槛低,使得老年消费者更偏爱电视购物,然而,节目中的购物陷阱,也为消费者所诟病。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江苏省消保委揭露电视购物里的那些“坑”。

1.傍大牌、提身价误导消费者

傍大牌、提身价,利用消费者“李逵”“李鬼”分不清楚来误导消费,也是电视购物节目的常见套路。特别一些酒类商品在宣传中,屡屡用简化的地名、厂家来宣传自己的商品,从而误导消费者。比如将“茅台镇”各小酒厂生产的酒,故意引导消费者将其理解成“茅台”酒,而故意模糊实际生产厂家,只用产地简称宣传自己商品的同时,用超低的价格诱使消费者购买!这种傍大牌,提高自己的身价的做法,是电视购物节目最常见的套路,极大地误导了一部分消费人群。

2.过分夸大产品功能、功效

煽动性的语言,夸张的表情,是电视购物吸引消费者的常见套路。而一旦这种套路应用到对产品功能、功效的介绍中,过分的夸张可能涉嫌虚假宣传。由于消费者在挑选商品时无法接触到实物,只能通过视频、图片、文字、语音介绍了解商品信息,现实生活中,电视购物节目正是抓住这一特点,故意夸大商品性能、质量,误导消费。

3.虚构商品市场原价,使促销价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

很多商家宣传自己的商品或同类商品价格时,都把商品建议零售价和市场推广价虚标的很高,而市场上根本找不到这个实际成交价格,商家通过大肆宣传所售商品是目前的超低价格、便宜划算,让消费者心动,觉得捡到了大便宜,这也是电视购物节目中常见的吸引观众眼球的手段。然而过分的低价买到手的往往不是理想中的商品。因此,消费者在电视购物时,一定不能光图便宜,不要轻易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这很有可能是卖家吸引消费者的诱饵或者虚标降价、打折幅度,给消费者造成物超所值的错觉。

4.利用“厂家代表”“消费者”“专家”等现身说法

为了增加宣传内容的可信度,一些电视购物节目会雇用演员扮演角色,如请一些所谓厂家代表或者总经理来站台,满口承诺给消费者最大的折扣,看起来十分诚恳,甚至让消费者感到商家在亏钱甩卖,但事实上,这些所谓的“厂家”“消费者”“专家”等,身份并不一定真实,也未必了解产品或者使用过相关产品。更多的就是在消费者面前上演温情戏,诱惑消费者“入戏”。

5.不明确告知退换货方式

退货和换货,都是消费者在消费购物中的重要权利。诚信交易中,商家会明确告知商品如果存在问题的,具体的退换货方式。而对于不诚信的商家来说,在消费者发现问题要求退货时,往往要么借口商品已使用,拒绝退货;要么不理不睬,或采取拖延战术,有的商家A地发货,B地售后,让消费者疲于奔波,最后不了了之。电视购物节目中,经常存在有意无意不告知退换货方式的情形。

6.利用限时抢购,限量销售误导消费者

“限时抢购、限量销售”的稀缺心理效应也是商家的常用套路。其实很多所谓“限时”“限量”,是商家为了给消费者造成商品紧俏,错过就可能买不到的假象,而使用的“噱头”。电视购物节目中设置的购物“倒计时”和“商品实时变动信息”往往本身就不起什么作用,消费者只要打电话都可以买得到,这只是“忽悠”消费者的一种方式!

7.宣称购物不花钱,打个电话免费领

一些商家宣称只要拨打订购电话,就会把商品免费送上门。消费者在实际购物中,虽然拨打电话后确实有快递公司把商品送货到家,但往往会被索要一定的“配送费”,也就是所谓的“免费”,仅仅指商品的免费,但配送费并不免!即通过所谓的“配送费”,来要求消费者变相支付货款!请消费者一定要记住,不能贪图小便宜,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以上这些7类消费陷阱,往往让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防不胜防,极易掉进商家“圈套”。

避坑“3步”:

消费者在进行电视购物时一定要谨慎,仔细甄别、理性消费,购买前确认清楚节目(广告)是哪家电视台播出;收到货物后当场验收,有破损等问题应拒绝签收:购买后留存好购物凭证,当发现商品与宣传不一致时,第一时间与商家交涉,交涉不成及时拨打12315或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发现存在涉嫌虚假宣传、产品质量不合格等违法行为的,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严格追究其违法责任。

(供稿: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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