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于10月1日至10月30日期间通过总局官网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各类意见21份23条。通过对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去除内容重复的、与规定无关的、明显与法律规定不符的意见等,共形成有效意见建议5条。其中,针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的意见建议2条,针对《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意见建议2条,针对《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的意见建议1条。经过对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对其中的部分意见予以采纳。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按照《立法法》相关立法程序的要求,有序推进相关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