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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管局严打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显成效

2020-11-19 18:38: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自全国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以来,山东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打击销售网络,斩断违法链条,切实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制定方案,认真部署。按照上级部署,制定《蓬莱区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相关科室工作任务。强调本次专项行动是推动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贯通协同试点工作,对工作要求不落实、行动开展不迅速、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突出重点,明确目标。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营销利用,对商品的来源、质量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发布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虚假违法广告行为;采购、加工、经营非法渔获物及水产品违法行为。

摸底排查,严查案件。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每天派出执法人员逐一摸排筛查,不留漏洞死角。对城区内市场和乡镇集市进行巡查;对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及加工小作坊进行进货查验;对商超、餐饮单位,派出执法人员对进销货台账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严格履行进货台账制度,禁止销售、制作涉及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的行为,包括严格查验采购、加工、经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所有水产品。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专项活动印制专题宣传画1000张,张贴于辖区内农贸市场、农村集市、 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涉及水产品流通、加工场所的醒目处,广泛宣传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的良好社会氛围。

截至目前,未发现辖区内有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及其制品的违规交易行为,未接到涉及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违规交易的投诉举报,未发现长江“野味”等误导性广告,无执法案例。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爱护长江“母亲河”,自觉抵制长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费。对发现上述禁止行为的,可拨打12315热线或全国12315平台举报。

(刁玉凤 韩玉斌 通讯员 侯敏)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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