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近日辽宁省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以辖区内化妆品店、美容店为重点,主要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是否持照亮照经营,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是否索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和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三无产品情况。重点排查化妆品经营单位是否存在销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58-60号通告中涉及的“芷御坊肤乐维肤膏”“哈罗闪婴儿净护二合一洗发沐浴露”等8批次不合格化妆品及标示名称为“天峰染发焗油”“内在自然清爽抗皱防晒霜”等12批次假冒化妆品的行为。
检查中未发现有商家经营上述产品,但个别商家经营的化妆品生产日期模糊、在售化妆品已过保质期,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下架过期产品,并提出整改意见。在加强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向化妆品经营单位发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解读》宣传册,强调化妆品经营注意事项,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进货验收查验和日常管理。
下一步,东港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辖区内化妆品市场秩序稳定、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来源:丹东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