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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2020-08-14 10:14: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压实各方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综合监管措施、发挥社会共建共治力量等方面对全市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推动构建“部门依法监管、镇街(园区)属地管理、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安全多元共治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意见》要求成立市、镇两级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通报机制,明确了镇街(园区)属地监管职责和市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将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纳入了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充分发挥小区业主委员会及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2.安全责任链条进一步明晰。《意见》明确了项目建设、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保、使用、检验检测、业主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主体责任,理顺了各个领域的安全权责关系,避免互相之间推诿扯皮,推动相关主体主动履责。

3.维修费用筹集机制进一步顺畅。通过推广住宅小区电梯维保菜单式标准化合同,出台住宅小区电梯小修、中修、大修标准,明确了小区业主、物管公司、维保公司三者在电梯费用上的分担方式,减少争议纠纷。实施电梯维保信息公示制度,向业主公示每次维保发现的问题、维修建议等信息,让业主知晓电梯故障情况,督促物管公司及时出钱维修。

4.老旧电梯安全风险进一步遏制。《意见》明确由镇街(园区)提供专项经费,用3年的时间对部分老旧电梯开展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台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管理办法,对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予以一定比例财政补贴,引导、促进老旧电梯更新升级,降低风险隐患。

5.信息化监管进一步强化。《意见》要求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园区)积极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新技术手段,建设“互联网+电梯”监管平台,通过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和监管数据共享共用,构建监管风险控制体系,建立以质量和效果为主导的维保监督评价机制,引导住宅小区电梯维保向信息化、精准化、智能化转变,推动监管创新,增强工作实效。(供稿: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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