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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生物园分局组建义务调解员队伍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水平

2020-08-13 11:18: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畅通园区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消费纠纷调解力度,进一步优化园区消费环境,8月6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生物园分局召开消费维权义务调解员培训及聘书颁发会议。会议印发生物园分局《关于印发生物园区消费维权义务调解员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并对首批15名消费维权义务调解员进行专项培训后颁发了聘书。

分局领导重点就如何做好消费维权义务调解员工作进行培训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建立和完善消费维权工作基础。调解员作为各企业的代表,要充分发挥调解员作用,引导企业认真履行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努力做到消费纠纷解决“不出店门”,真正将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源头,消除在基层,营造诚信经营、和谐消费的环境。二是要教育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文明消费理念,更好地扩大消费需求。围绕国家鼓励和拉动消费的政策措施,培养消费者科学消费能力,教育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了解商品性能和使用常识,提升识假辨假能力,索要购物凭证。教育引导企业应明示和告知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益,切实对消费者负责。三是要引导企业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格自律,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大美青海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服务广大消费者和社会的工作水平,以真诚、优质服务赢得消费者信任和社会认可。四是要引导企业切实履行对社会公开的服务承诺。要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从基础做起,从源头抓起,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为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五是以“诉转案”为消费维权突破口和抓手,在投诉中找案源,在线索中查违法,在查处中维权益。通过对重点监管领域加强“诉转案”,使经营者认识自身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有效弥补行政调解手段不足,减少因经营者不配合调解或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等行为的发生,预防消费纠纷的扩大和蔓延。

下一步,分局将定期组织消费维权义务调解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充分发挥消费维权义务调解员作用,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为园区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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