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总局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忻州市燃气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0-07-29 14:21: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忻州市燃气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6月对忻州市燃气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2020年7月,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

晋市监价监罚字〔2020〕14号.docx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某商家因出售假冒知名化妆品被京东商 ...

  • 长沙警方近日侦破一起特大生产销售有 ...

  • 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2020 ...

  • 第七届宁夏种业博览会在宁夏回族自治 ...

  • “中国玻璃城”河北省沙河市对企业进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