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叉车培训“搬家” 企业热情高涨

2020-07-06 16:22: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上下叉车时,手抓住把手,脚踩在踏板上,不能抓方向盘或者操纵杆。”“叉车由后轮控制转向,所以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禁止高速急转弯。”7月2日,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的叉车学员在国龙水产加工企业内参加了叉车操作技能培训。据悉,这场培训为期4天,包括理论学习与现场实操。

叉车是水产品加工、冷库、物流园区等企业常用的特种设备,仅石浦地区登记在用的就有205台,占比象山县总量近25%。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期间,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特种设备整治行动,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叉车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情况。经走访调研,该局得知培训场地距离远,出行、住宿成本高,是叉车作业人员参加培训积极性低的成因之一。

为解决培训路程远问题,消除叉车作业人员参加培训的后顾之忧,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将培训场所“搬”到了石浦镇,该镇30多家企业的81位学员,不出镇就能完成叉车作业人员培训。7月6日,他们在象山县技工学校参加“理论+实操”考试,通过后即可取得特种设备(叉车)作业人员证书。

“学了肯定有好处的,既能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又能在同事来不及开叉车的时候搭把手。”因培训地点设在石浦镇,此次还有部分不是专门从事叉车操作的企业员工也积极参加了培训。

自年初以来,象山县市场监管局为企业组织了特种设备培训6场,共有学员331名,而这是该局第一次为叉车培训“搬家”,有效帮助企业节省成本,助力企业“少跑路”。(罗沁瑶 鲁利军)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南省计量院走进医疗机构开展计量服 ...

  • 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紧扣“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食盐 ...

  •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南园村亲情布鞋坊 ...

  • 广东伟业铝厂集团有限公司:“创造+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