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陕西省宝鸡市市场监管局成功为消费者挽回3万元经济损失受赞扬

2020-06-30 15:17: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17日,普通消费者李红军从经销商刘金辉手中接过他递过来的3万元时,对在场的陕西省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和高新分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连连拱手致谢,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据消费者李红军说,4月28日,他在宝鸡高新区宝钛新区经销商刘金辉的摊位上购回了燃气灶和抽油烟机并于当天安装在家中,没料到第二天早上6点多,当他打开燃气灶准备烧开水时发生了意外,燃气灶意外爆炸令他身体大面积烧伤,住院10多天就花去了1.6万余元,后续的康复、植皮修复等医疗费用对他不富裕的家庭已不堪重负。

事发后,燃气公司对爆炸原因进行了排查,同时经检测,爆炸原因是由灶具漏气所致。对此,李红军去找销售商刘金辉要求赔偿,却被刘金辉以其自身操作不当为由回绝了。万般无奈之下,李红军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到了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和高新分局12315中心,由中心工作人员陈琨勇对此事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他多次与销售商和西安市的批发商和上海的生产商协调、沟通,争取2户外地企业为李红军银行卡转来1.4万元,经销商刘金辉也送过来了1.6万元,这起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处置和化解的李红军消费保护维权的事件受到社会各界和群众的一致称赞。(郭宏伟 刘桂香)

(责任编辑:玉北)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公益广告20200630

  • 东盟商品集采城在重庆巴南的重庆公路 ...

  • 欧豪华旗舰SUV沃尔沃XC90 T ...

  •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浦发农林生物质发 ...

  • 中药材种植 绽放“美丽经济”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