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由食品流通监管、特殊食品、反不正当竞争等科室组成的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雷霆”小组,按照食品安全 “四个最严”要求,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固体饮料等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专项督查,在重点治理违法行为的同时,全面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婴幼儿饮食安全。
一是明确重点查资质
以经营固体饮料、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母婴店、大型(连锁)超市、经销(代理)商、药店、医院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为重点场所,特别是对飞鹤、君乐宝、完达山、伊利等重点品牌总经销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持有有效证照、经营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证照载明的经营项目与实际销售产品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
二是明确制度查执行
对全市母婴店重点摸排登记造册,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索要供货商经营资质、产品检测报告等产品合格证明,是否对产品名称、进货来源、规格、批次、数量等进行登记;食品批发企业是否严格落实食品销售记录制度等。同时,及时宣传《食品安全法》,教育引导食品销售人员不得将固体饮料等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销售,不得夸大宣传普通食品功效。
三是明确规范查摆放
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将婴幼儿配方乳粉设立专区专柜销售,是否存在普通奶粉与婴幼儿配方乳粉混放销售;销售特医食品是否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提示牌;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管理,严禁将固体饮料摆放在婴幼儿配方乳粉或特医食品、保健食品专区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指导食品经营者将固体饮料与婴幼儿配方乳粉分区摆放,避免混放误导消费者。
四是明确来源查标识
检查食品经营者销售的进口婴幼儿乳粉是否有中文标签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严查销售非法加贴中文标签,无中文标签、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食品。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有超出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夸大宣传、虚假宣传食品功能;食品标签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宣传海报、说明书是否使用绝对化用语等。
统计显示:近期,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检查母婴店、商场超市、药店、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87家,对个别企业存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与固体饮料等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现象,现场督导整改32个,下架混放食品300余件,现场摘掉用语不规范宣传版4块。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购物时,要看清楚产品标签标识内容,正确区分固体饮料、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消费者在选购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标签上是否有注册号,产品批次检验报告是否合格等事项。如发现以固体饮料等普通食品冒充婴幼儿配方乳粉或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销售的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供稿:黑龙江省鸡西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