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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个强化”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2020-05-15 14:55: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职能,以“四个强化”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协调。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系统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强市场监管八项工作措施的通知》(粤市监协调〔2020〕56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经营行为监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4号),该局积极开展疫情应急响应工作。经县政府领导同意,成立了蕉岭县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和县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下设九个专项工作组。其中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组由县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股牵头,负责市场野生动物销售行为的监管,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临时管控措施,禁止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等相关工作,并由网络交易监管股股长任组长。明确分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发挥合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职。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梅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工作要求,为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各项防控措施,该局制订了《蕉岭县市场监管系统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全面动员、全面落实,针对疫情防控,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一是严禁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督促农副产品市场、餐饮、超市、电子商务平台加强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排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二是强化农贸市场监管。全面开展排查,摸清农(集)贸市场的底数。严格落实“1110”制度,督促活禽交易市场开办企业严格实行活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督促活禽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规范使用和保存票证,确保活禽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活禽经营限制区内实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各市场监管所每日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农(集)贸市场逐一现场监督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档。

二、强化工作举措,确保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一)全面清查。按照工作部署,该局组织各市场监管所以及网络交易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食品餐饮监管股、广告监管股等业务股室分别对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庞物店、水产店、家禽(畜)店、养殖场等场所进行地毯式全覆盖的检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3120人次,检查农贸经营市场956家次,活禽经营户7259户次,餐饮服务单位5350次。摸排野生动物养殖场共有53家,存栏登记在册的野生动物有:中华鳖5000只、竹鼠3678头、豪猪678头、水律蛇500条、梅花鹿47头、石金钱龟120只、水老鼠44只、银鸡2只、野猪1头。此外,对全县118个入驻平台的网店和“饿了么”、“美团”两大订餐平台进行野生动物等相关字眼的筛查,均未发现违法行为。

(二)联合执法。根据《广东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关于通报广东省有野生动物售卖的市场名单的函》(粤卫应急函〔2020〕3号),县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成立共43人的联合行动小组,分成野生动物检查组、活禽(畜)水产品经营检查组、应急协调组,且每组再按三大网格加大检查力度和密度。全面整治野生动物经营、饲养等行为,行动中发现的活体石乱、斑鸠,冻品竹鼠、米鸡等,均移交林业部门处理,共移交森林公安查处野生动物相关案件11宗。整改或拆除含有“野味”等字眼的招牌共25个。整改或收缴含有“野生动物”等相关字眼的菜谱42张。取缔野生动物经营户1家。

三、强化社会宣传,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该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等新闻媒体以及张贴公告、群发短信、设立举报电话、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横幅等方式,重点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规政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张贴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经营行为监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以及联合县城综局发布的通告20000多张。对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并张贴“养殖场隔离区”警示标识60多张。与家禽经营店、食品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野生动物保护承诺书》900多份。落实各经营户在大屏幕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警示语3000多条次。在微信群及朋友圈转发相关公告、标语、警示、告诫以及有关疫情防控要求4800多条次。

四、强化常态监管,探索建立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

该局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野生动物保护的长效机制。一是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以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为重点,严打严防隐秘性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强化部门联动,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二是督促相关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商品交易市场及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不得以食用为目的出售、购买、利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购买、储存、加工、出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督促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为相关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三是定期进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要结合“3.15”等活动,通过挂横幅标语、打宣传展板、挂宣传画报、贴宣传照片、发放野保资料等,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全民保护野生动物氛围。四是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充分利用12345热线、12315投诉举报平台或者其他方式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违法行为,认真分析和梳理投诉举报信息,及时发现违法案件线索,依法查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通讯员 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杨庭)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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