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继续加强餐饮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庐江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优化疫情防控措施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15号)和庐江县市监局《关于落实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5号通告的通知》的“不聚餐”要求。2月26日,安徽省庐江县龙桥市监所对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再次开展了全面摸排检查工作。
庐江县龙桥市监所按照相关要求,在所长的带领下全员动员,对辖区内70多家餐饮经营单位再次进行了逐个摸排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的每户餐饮经营单位下发了《关于落实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5号通告的通知》的传单,明确告知了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什么经营行为可以做,什么经营行为不能做。即:一、餐饮企业不得聚集用餐。可以通过店外取餐形式,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无接触点取餐”外卖服务;二、严禁餐饮企业为各类聚餐、聚会、聚集活动提供就餐场所;三、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外卖、打包、分餐配送服务前,要进行备案。
同时,也明确告知餐饮经营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严防严控,积极履行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若餐饮经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出现为消费者提供聚餐服务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交由公安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通过此次全面摸排检查,再次落实了相关文件的“不聚餐”要求。下一步庐江县龙桥市监所将在此次摸排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专项督查,确保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在落实“不聚餐”的要求上避免走形式,走过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通讯员 庐江县龙桥市监所 柳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