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2月20日晚,广东省潮州市某公司工作人员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接受“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预定,并承诺3月8日发货。
对此,潮州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反应,及时查证。执法人员当晚对该市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进行查询,发现该公司未进行备案。2月21日,执法人员根据摸查的地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正在装修厂房,未发现相关设备设施。根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该公司已订购了生产设备及原料,目前正在装修生产车间,但未正式投产,同时也正在准备相关备案资料。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在未完成备案及产品检验前,禁止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接收订单。
2月21日下午,潮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晓丹约谈该公司负责人,向其宣传疫情防控期间对医用口罩等防控急需物品实施特殊管理的相关政策、备案指引及产品质量要求,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同时,要求该公司在投产后严格按照有关质量要求组织生产。潮州市市场监管局也将对该公司加强监管,对其出产的医用口罩进行抽检。
近日,潮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措施》,对企业在防控物资生产中给予大力支持,对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相关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开通许可登记注册业务绿色通道,保障防控应急物资供应。
在此,潮州市市场监管局也呼吁,有意向投产医用口罩等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可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应急审批程序>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