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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落实总局部署 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有力维护市场秩序(八)

2020-02-09 11:50:47 市说新语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要求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突出抓好市场价格监管,持续加大对防疫用品、民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管力度,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立即开展口罩价格专项检查,坚决刹住口罩涨价风;突出抓好关闭野生动物市场及平台,落实停止野生动物交易各项要求,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突出抓好防护用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防护用品执法行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制定落实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的职责,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湖北:严打口罩等防控物资价格违法

为维护口罩等防控物资价格稳定,2月7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全省系统进一步强化措施,严厉打击口罩等防控物资生产领域价格违法行为。

加大排查巡查力度。对辖区内口罩等防控物资生产领域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对生产设备、原辅材料供应、批发、销售环节全链条价格情况进行跟踪巡查,全面监管。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口罩等防控物资各环节价格违法行为,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指导意见,从重从快查处,坚决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加大案例曝光力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并实行信用联合惩戒。

福建:推动“闽”优企业承诺价格不涨质量不降供应不断

2月8日,福建市场监管部门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搭建沟通平台,凝聚防控合力,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与商家参与“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以下简称“三保”)系列行动,向全国消费者作出庄严承诺。

目前,福建省已有400多家企业与商家参与此次“三保”行动。参与承诺企业表示,疫情防控期间保障防疫用品、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不涨、质量不降、供应不断。

根据市场实际需求,加快恢复产能,加大订货补货,发挥线上线下优势,畅通物流运输,强化生产经营场所消毒和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确保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稳定、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

云南:进一步加强防疫用品价格全链条监管

2月7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规范防疫用品价格会议,省内10家口罩生产企业、7家药品经营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参会企业及全省防疫用品生产、流通企业和行业协会要全力保障口罩等防控物资生产供应。

同时,为确保价格秩序正常运行,云南省将实施防疫用品经营者价格承诺临时备案制,由省市场监管局确定实施价格承诺临时备案的品种;要求生产企业对所生产销售产品的出厂价格、数量及销售对象,向当地州(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备案;流通企业对所销售产品的购销差价(差率)、销售价格等向当地州(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备案;跨州(市)供应及连锁经营的企业向省市场监管局备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生产、批发、销售全链条价格行为监管,依法从严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青海:坚决杜绝疫情在特殊食品市场蔓延

日前,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号召全省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承担起社会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担负起防疫责任,坚决杜绝疫情在青海省特殊食品市场蔓延。

抓好源头防控,确保上市销售的特殊食品质量合格,来源可追溯、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停产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复产的,必须上报省市场监管局,待检查符合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对不规范销售、宣传,借防控疫情之名“搭便车”借机虚假宣传或者夸大宣传,明示或暗示对新型冠状病毒有免疫功效,借机谋取暴利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对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顶格处罚。

黑龙江: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首选网上办照

为全面加强疫情防控,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官网发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首选网上办理营业执照的服务提示》(以下简称《提示》)。

《提示》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减少人员聚集,首选网上办理营业执照。申请人可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或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全程网上“不见面”办理相关业务。

确需现场办理的请提前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服务电话,了解现场办事人员数量、高峰时段等信息,减少登记场所停留时间。

预约办理,合理安排出行计划,提高办事效率。

安徽: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医疗设备计量保障工作

2月6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计量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体温计、测温仪等疫情防控医疗设备的检定校准等工作。

《通知》要求,安徽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与当地卫生防疫、医院、交通管理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医疗设备的计量技术服务工作,重点做好对机场、车站、高速公路等交通枢纽以及商场、超市、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测温设备的检定校准工作;加强体温计、测温仪等疫情防控医疗设备的计量监管,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用医疗设备的量值准确可靠;加快体温计、测温仪、多参数监护仪等医疗设备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进一步提高计量技术能力;加强对辖区内疫情防控单位、部门正确使用额温计、耳温计等移动式红外测温仪的指导。

(责任编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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